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郑孝闽子发布时间:2020-10-28浏览次数:1277

各班级:

为做好公司2020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,根据江苏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以及公司学工处相关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现就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立工作组

(一)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

组 长:白金一

组 员:郑孝闽子、姜泰迪、郭崇嵩、王磊

(二)评审工作委员会

组 长:白金一

副组长:梁晓弘

组 员:郑孝闽子、姜泰迪、郭崇嵩、王磊、王昕、单世铎、陈超、黄兴荣、杨东、吕萍丽、康健、张静、史雪洁

(三)班级评议小组

各班成立以带班辅导员、班主任为组长,班委会、团支部委员会及非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代表(3-5名)为成员的评议小组。负责本班国家奖助学金的民主评议及推荐工作。

二、奖励、资助名称及对象

(一)国家励志奖学金

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员工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品学兼优、生活质朴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。学习成绩优秀,在校期间获得两次以上(含两次)校级奖学金,无违纪,无不及格科目。

(二)国家助学金

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员工(含当年入学新生)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。

三、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

(一)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大二、大三员工总数按比例分配、国家助学金根据各班级总人数按比例分配,各班级按评审条件进行评定。

(二)同一员工在同一学年内,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
(三)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,须按规定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和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。班级对申请员工进行初审后,报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。评审工作委员会认真组织评审,提出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并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校学工处。

(四)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员工,须按规定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报所在班级。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申报员工的家庭经济、思想品德、学习生活、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,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,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院。

(五)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。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,分2300元、3300元、4300元三个档次,资助经费分秋、春两学期发放。

五、评审要求

(一)报送时间: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112日之前上报学院;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1110日前上报学院。

(二)各班级要召开主题班会,向员工介绍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、评选条件和程序,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。

(三)2020年省里将组织专家,对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进行终评,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,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奖指标。请各班级对员工申报条件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送取消其资格,不再替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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